
鑒於很多人發現決定退出的時機是多麼困難,因此當你知道,去年有更多北美首席執行官選擇離職的時機,你也許會感到不舒服。這一發現來自對全球2500家大型上市公司的調查,該調查由戰略咨詢公司博思管理咨詢公司進行。結果表明,北美首席執行官平均任期最長,為8.4年,而歐洲公司首席執行官只有6.6年。
但在博思咨詢公司駐倫敦的高級副總裁紐柯克看來,即使是歐洲首席執行官的任期也太長了。他認為,理想的任期是3年-5年。“要麼環境已經改變,要麼你已經解決了自己的問題,那就該挪一下了,”他說。
“每隔3年-5年,首席執行官就應當自我重新招募,並且問問自己:‘我的技能解決得了公司面臨的挑戰嗎?’但首席執行官們不可能答出這個問題。那些自我意識嚴重,最終坐上最高職位的人,恰恰是那種不想放權的人。”
紐柯克先生說,一些人通過自我再造一直成功留任,通用電氣的前首席執行官傑克-韋爾奇在這方面就做得很出色。“他每隔三、五年就重新安排對自己領導能力的挑戰。”
但這種人很罕見,因此設立固定的退休年齡並安排周詳的繼任規劃很有意義。美國獵頭公司Christian